审判工作工作动态法学园地法官风采诉讼指南诉讼文书裁判文书执行动态案例选萃司法为民法律法规
  首页>>审判工作>>新闻内容
2007年工作报告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10月25日在灞桥区第十五届人大会一次会议上)

灞桥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联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灞桥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灞桥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创新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区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院的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和发展。
一、不断强化审判工作,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近五年来,区法院从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与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13025件,审结12980件,结案率为99.5%。
(一)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区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构筑平安灞桥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近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809件,判处刑罚107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7人,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积极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近五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领域的不断拓展,社会转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日渐显现,房屋按揭、物业管理、股权转让、不正当竞争等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特别是因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群体性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对此区法院立足全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案件处理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大力推行诉讼调解,建立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制度、制作判后寄语等司法手段整合多种利益诉求,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同时,稳妥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常发性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707件,调解率达60%以上,审结率达到98%以上,依法平等保护了市场主体和权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近五年来,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类型呈现出多样化。区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从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深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相互信任、理解出发,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原则,共审结土地使用、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142件,其中受理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498件,经审查准予执行449件,不准予执行49件,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近五年来,面对繁重的执行任务,我们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行公正”活动,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和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执行方式,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共执结案件3253件,执结标的额达22379万元,执结率达到93%以上,执行工作走到了全市的前列,多次被市中院评为先进单位。
二、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近五年来,区法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抓好目标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区法院先后荣获了21项市级以上综合性和单项荣誉,有多个庭室被省高院、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
(一)强化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我们以“十大机制”长效管理模式为基础,建立和落实了以“十率”和“五快”为标准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对案件实行标准化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案件评查与通报、案件流程管理、审限通报、错案追究、裁判文书评比等二十三项制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量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抓好了工作落实。特别是把“十率”、“五快”等考核指标与法官业绩考核挂钩,与争先创优挂钩,与使用干部挂钩,在全院形成了以审判质量与效率衡量部门和法官政绩的良好导向,维护公正与正义的正气越来越浓,涌现了一批公正执法、爱岗敬业的好法官,区法院的社会公信力明显得到提升。
(二)强化调解工作、狠抓服判息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针对目前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交织,社会矛盾复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健全的现状,充分发挥调解结案对抗程度低、群众易接受、社会效果好的优势。通过强化调解工作,提高法官调解技能,创新调解方法和艺术,并吸纳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与调解等,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对判决结案,采取增强判决书说理性、制作“判后寄语”等方式,从法律、道德、情理等方面,引导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对于宣判后当事人仍不服的案件,实行判后答疑制度,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近五年来,全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32%上升到60%以上,服判率提高到87%,审限合法率始终保持在100%,不仅有效化解了大量的一般性纠纷案件,而且顺利解决了一大批矛盾尖锐、案情复杂、隐含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多次出现了“胜败皆服”的办案效果。如民一庭副庭长路小红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不辞辛苦、多次上门做被告工作,判决后又向被告发出情真意切的判后寄语,最终被告虽然败诉,却深受感动,不但积极履行了近30万元的赔偿义务,还给院里发来一封感谢信,对法官的公正和耐心表示敬意。市中院康宝奇院长称赞这件案子办到了极致,在全市法院进行了通报表彰。
(三)积极拓展、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的各项措施,使审判工作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近五年来,区法院从审判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发,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做到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效果上安民。在司法亲民方面,倡导文明接待,尊重和善待每一位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审判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加大了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司法审判工作不断贴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几年来,我们共组织开展法律宣传124场次,就地开庭审理案件270次。在司法利民方面,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和特困企业减、缓、免诉讼费180.6万元,全院干警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5.16万元。在司法便民方面,能向当事人及时发送诉讼须知,并根据当事人和案件的特殊情况,采取了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方便了群众诉讼。我们还实行了假日开庭、预约开庭等便民措施,共有105次假日开庭,61次预约开庭,受到省、市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市中院的肯定与赞扬。同时,各业务庭都设置了审判工作导引图和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了饮用水、纸杯、电话、老花镜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人文关怀,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司法安民方面,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在依法审理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破产、农村土地征用等群体性案件中,要求案件主办人重程序、重细节、重态度、重方式。如我院今年刑事审判庭审理的朝发公司个别职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因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由于我们准备充分,公正审判,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四)妥善疏导和化解矛盾,信访接待工作连年取得新成绩。近五年来,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灞桥为目的,建立健全了完善的信访管理、信访流程、上访老户名册等信访接待的新机制,特别是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和连年的清理积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网络。确立了院长、庭长、办案法官多层次、多形式的接待方式,并设置院长接待室,增设专职信访接待干部,使群众来信来访的渠道更加畅通,协调功能更加显现,解决问题的效果显著增强。近五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590件,接待涉法涉诉上访群众7585人次,连续三年被市法院评为信访接待工作先进法院。
(五)审判研讨工作风气浓厚,高质量调研作品不断涌现。近五年来,我院始终着眼审判工作前沿,抓好司法审判工作中的理论研讨工作。以院“青年法官研究会”为核心,全院结合审判搞调研的风气日益浓厚,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广大法官通过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与交流,消除了部分办案人员对一些法律问题的模糊认识,也为解决审判、执行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民二庭副庭长李小鹏、执行局审判员严霁丽的调研论文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三等奖,法官季立耘的调研论文被《人民法院报》理论版采用,还有36篇调研论文先后在省、市法院研讨会上获奖,我院已连续三年分别被市中院、省高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我们还始终致力于法院文化建设,相继编印制作了《灞桥法官论文集》和《与法院同行》征文三集,这些文章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较为充分、真实地反映了灞桥法官的工作生活情趣和精神风貌。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警队伍综合素质
(一)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道德建设,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更加牢固。近五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的头脑,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题整改等活动,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思想觉悟明显提高,纪律作风不断得到转变,司法为民的意识更加牢固。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受到了省委督导组的高度评价;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受到了省高院、市中院、区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推广。
(二)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业务技能。我们始终坚持打造学习型法院的目标不动摇,积极选送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来我院辅导授课,经常性地开展庭审比赛和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有针对性地培训法官对裁判理论的认识和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先后有14人完成了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业,有16人完成了大学本科教育学业,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三)加强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坚持每年修订目标管理责任制,我们对全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重新修订和完善,并编印成册,下发给每名干警。坚持每年对干警进行一次以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书面考试,并将定期的纪律作风整顿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情况,记入干警年终考评成绩。通过长期不懈的抓统一着装、考勤制度管理等,有效地克服了个别干警纪律散漫、精神状态不佳等不良现象。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有效遏制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全院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通过开展向任宏茂、李增亮、任长霞、王书田、屈蓉等模范人物学习和争先创优活动,全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近五年来,全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和发展。连续四年被评为区目标管理一等单位并被评为区2004年至200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法院”、“审判质量先进法院”、“调研工作先进法院”、“刑事审判先进法院”,被评为省“调研工作先进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有5个部门18次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先进,其中民二庭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贡献奖”,被评为省“青少年维权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有26名干警46人次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先进,其中女法官屈蓉先后被评为市优秀法官、省优秀法官、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西安市首届“十杰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先后做出了向屈蓉同志学习的决定。近五年来,区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办公、办案条件和干警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各位代表,近五年来,区法院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努力改进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区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信件我们都能坚持认真办理,及时办结。近五年来,共收到152件、办结152件,办结率为100%。坚持定期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始终把人大代表的肯定和表扬当作工作中的鼓励,始终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当作工作上的支持。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我们的工作。
各位代表,区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和发展,主要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灞桥法院向各位人民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近五年来的历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作风不够扎实细致,对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不够热心,审判中还存在着孤立办案的现象;二是对审判工作中大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应对措施;三是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还需要我们做大量工作,还需社会各方面的协助和支持;四是司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一些当事人辱骂、威胁法官,以死要挟,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推进全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区法院将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创一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全面提高为大局服务的和谐司法能力”的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的决议和工作部署,紧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作风求“正”,司法为民求“诚”,审判工作求“实”,司法管理求“严”,全面建设求“新”的目标,竭力开创灞桥法院的新局面,争创全国模范法院。
一、从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灞桥出发,全面加强审判工作
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灞桥”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管理活动的平等参与,依法惩罚犯罪,平息各种矛盾,依法制裁破坏生态、破坏自然的行为,实现民主法治、社会安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断增强灞桥的生态魅力和人文特色;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为维护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促进我区经济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对“三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好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运用司法手段确保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强对残疾人和其它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积极稳妥地审理行政案件,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互相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五是继续加强执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穷尽手段,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总之,就是着力通过司法审判手段,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引导人们信守约定、讲求信用、维护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不断增进社会和谐。
二、从增强司法能力出发,继续深化审判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党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要求,继续积极稳妥地深化法院改革,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司法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诉讼调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司法目的,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要求,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积极为其提供司法救助。进一步拓展便民立案工作机制,健全巡回审判、下乡办案和诉讼指导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健全特困群众执行救助金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诉讼中遇到的困难。
四、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坚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的头脑,着力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礼仪、自身修养、业外活动等方面不断提高法官素养。进一步健全调研培训机制,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按照“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廉政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职业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是新形势下党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法院将继续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更新日期:2008-5-7 10:14:13 阅读次数: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陕西省信息总公司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