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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工作报告

灞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1月23日在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灞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贾喜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灞桥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全会、党代会的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指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巩固了积极进取、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保障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年来,全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努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和文明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30件,审结2625件,结案率为96.15%。
(一)刑事审判取得新的成绩,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继续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思想,共受理刑事案件166件,审结166件,结案率为100%;判处刑罚227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6人,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我院刑事审判工作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
(二)民商事审判迈出新的步伐,社会效果愈加显著。坚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交易安全,公正审理了各类合同纠纷,积极稳妥地审理了婚姻家庭案件和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安置、农村土地使用补偿费分配等群体性诉讼案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99件,审结1803件,结案率为94.9%,依法平等保护了市场主体和权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审判有新的改进,促进了“官民”和谐。共受理行政案件21件,审结21件,同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4件,依法保护了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支持、监督、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执行工作有新的加强,执行难问题得到缓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解决执行难的决定,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我院的执行工作,决定增设裁决科,并由区财政每年拨付10万元执行困难求助金,同时将协助执行纳入部、局和街道的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这为执行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我们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切实规范执行行为,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效果。共受理执行案件633件,执结624件,执结率为98.58%。其中实执率为81%,执结标的额达5129万元。我院执行工作局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
二、建立审判工作大调解机制,全力架设和谐的桥梁
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充分认识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情况,确定了以调解为龙头,全面做好法院工作的思路,使全院审判工作发生了全新的变化,推动整个审判呈现出良性循环状态,出现了调解多、执行少、上诉少、申诉少、上访少“一多四少”的良好局面。我院被评为市调解先进法院,民二庭被评为市级调解先进庭,5名法官被评为优秀调解法官。
全院明确了调解工作适用案件的范围、调解的期限、调解的程序,总结了调解的经验。全院法官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切身感受到调解带来的良好社会效果,增强了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抓好立案调解,强化庭前调解,立足当庭调解,重视庭后调解,讲求调解的履行到位率,做到案结事了。
一是民商事案件调解贯彻“快”、“诚”、“活”、“实”四字指导原则,调撤率达55.5%,基本做到了无反悔、无申诉、无缠诉、无上访。
二是积极做好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为原告人争取经济上的补偿,按最高法院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视为悔罪表现的规定,在量刑上酌情予以体现。全年7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51件的民事部分为调解结案,调解率为68.1%。
三是执行案件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更加重视执行和解,积极创新方法,使70%的案件执行和解。
四是竭力做好行政案件的协调。“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我们把行政审判工作放在服务大局上去考虑、去实践,在坚持严肃执法的同时,把协调作为化解“官民”矛盾、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既发挥了对行政机关的支持、监督、维护的职能作用,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增进了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也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全年受理21件行政诉讼案件,有7件通过协调当事人撤诉;受理64件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有28件通过协调而解决。
五是再审和申诉上访减少。全年立再审案件8件,同比下降76.5%,是本院历史上再审案件最少的一年。继续落实“五快”要求,办案效率稳步提升,各类案件审限合法率达100%,再没有因催案快办而上访的。
全力抓调解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我们也从中体会到:只要坚定地树立社会主义和谐观,调解工作就会有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只要坚定地树立社会主义和谐的法律观,尽其所能,以调为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就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诉讼成本,达到法益最大化;只要坚定地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司法观,抓住中心,在法律框架内热情地帮助双方当事人找到利益的最佳融合点,就能通过调解昭示真理和正义,输出真情和善意,增加法的公信力、权威性和亲和力。
三、贴近群众,着力服务,司法为民更加扎实有效
我们继续从贴近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发,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落实到位,努力做到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效果上安民。在司法亲民方面,倡导文明接待、文明办案、推行首问负责制,尊重和善待每一位当事人。持续开展司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加大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力度,开展法律宣传29场次,就地开庭审理案件40次。在司法利民方面,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使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14.3万元。在司法便民方面,继续坚持向当事人发送诉讼须知,根据当事人和案件的特殊情况,采取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假日或晚上开庭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在司法安民方面,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千方百计追求执行案件的实执率和执行到位率,绝大多数案件取得了“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良好效果。年初,我院还在全省法院中率先出台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措施,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被省高院今年1号工作简报转发全省法院。
同时,我们还认真落实分级信访接待和信访流程管理制度,设立了涉访案件专门合议庭,开展了院长或副院长“天天院长接待日活动”,真情大接访,真诚解民忧,妥善疏导和化解了大量矛盾,共处理群众来信122件,接待群众来访1201人次,被市法院评为信访接待工作先进法院。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思想政治、作风道德建设,司法为民意识有新的增强。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和灵魂,把作风道德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来抓。一是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二是通过相继开展的“提升境界促发展,转变作风抓落实”、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活动和作风纪律整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为人民掌好审判权。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和整顿活动,广大干警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三是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干警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司法为民的意识更加牢固。今年11月,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院以《文化育警强素质,规范管理出成绩》为题,在会上作了书面经验交流。
(二)培育法院文化,提高业务素质。在注重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我们始终把业务建设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在岗及短期离岗学习,鼓励干警继续求学深造。通过经常性的业务学习,疑案研讨、经验交流、庭审观摩、专题讲座、以会代训、裁判文书展评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方法,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调研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有一篇论文在全国法院获三等奖,两篇在省法院获一等奖,五篇在省法院获三等奖;在市法院第五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讨会上,我院获组织奖,有两篇论文获二等奖,两篇获三等奖,一篇获优秀奖;我院还分别获省、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法院。同时,继续开展了征文活动,编印出版了以“态度决定一切”为主题的《与法院同行》征文集之三。
(三)抓紧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一项迫切任务来抓,坚持逢会必讲,警钟长鸣,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法官法关于禁止十三种不良行为等廉政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和回避档案;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运用反面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一系列廉政建设措施,广大法官的廉政意识增强,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四)加强管理,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坚持从严治院,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严肃执法、严细作风、严格管理、严明奖惩,并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穿到审判工作乃至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在法院工作全局上,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公正,一手抓廉政;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物质装备建设。在队伍建设上,一手抓政治素质,一手抓业务素质,一手抓从严治警,一手抓从优待警。从而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活力、效率和积极性,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有新发展,审判大法庭和执行局办公楼的投入使用,法官住宅小区建设峻工,院局域网安装调试完毕。
(五)推行竞争激励机制,争先创优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在开展向任宏茂、李增亮、王书田、乔明友等模范人物学习的同时,注重对本院先进的发现和培养,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和群体。民二庭保持了先进,省高院为该庭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评为省“少年维权岗”,被市法院推荐为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刑庭被评为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官屈蓉荣立了个人二等功,在西安首届“十杰法官”评比中被评为杰出法官,同时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我省仅她一人。民二庭庭长孙桂枝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执行局被市法院评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先进单位,法警大队被市中院和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另有8人和4个部门被评为市法院先进。全院获全市审判质量先进法院和书记员管理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区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信件认真办理,及时报告,全年共收到29件,办结29件;坚持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把人大代表的肯定和表扬当作鼓励,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当作鞭策,不断改进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后,我们认真学习了监督法的各项规定,充分认识到监督法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是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丰富和发展,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指导思想的重要法律保障。
各位代表,区法院2006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从中,我们也真切体会到,只有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事业才能得到顺利发展,公正裁判才能得到有力保障,人民法院的发展才能推向前进;只有积极主动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才能促进法院的队伍建设,促进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改善法院的执法环境;只有紧紧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法院发展中的一些难题,不断改善法院的办案条件。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法官在工作中还有机械执法、孤立办案现象,致使有的案件办结后社会效果不够好;二是执行难问题还没有根本性解决,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我们还要做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三是上诉案件的二审发回改判率还比较高;四是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方法单一、抓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我们一定要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以此推进全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四化”发展理念,深化法院改革,规范细化法院管理,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我区的发展、改革、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各种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坚决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原则,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刑事案件的惩罚力度,促进“四化”城市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力度,促进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建立。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依法审理好国有企业改制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促进社会关系和谐;依法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涉军案件审理力度,促进军民团结;依法审理好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加大行政案件审判力度,推进官民和谐关系的建立。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形成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推行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提高执行工作人员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执行。
二、深化改革和管理,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稳步实施,积极推进审判工作改革,增强工作创新的能力。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继续完善“十大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经常性、制度化管理。强化调解工作,探索新方法,掌握新技巧,总结新经验,实现新突破。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形象
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让院和部门领导切实担负起共同的政治责任。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干警思想觉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司法的思想和观念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使全院干警在思想境界和精神面貌上有新的提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大力营造学习型法院的浓厚氛围。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文明司法形象,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法官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和经常性的考察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解决好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机制,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进一步强化诉讼窗口服务功能,完善各种便民措施,尽可能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法律宣传,通过立案调解、入户调解、就地办案、现场宣判等优良传统,探索在新的社会环境中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使法院成为展示司法文明的窗口。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一律免收诉讼费,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确保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认真落实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力争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坚持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请示汇报制度,对区委、区人大批办、交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反馈。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分期、分批旁听各类案件的审判,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与政府的工作交流和沟通,自觉倾听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代表对法院工作监督,不断改进审判工作。围绕监督法规定,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通过建章立制,重点解决审判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调动和发挥好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更新日期:2008-5-7 10:12: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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