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本院概况
审判工作
工作动态
法学园地
法官风采
诉讼指南
诉讼文书
裁判文书
执行动态
案例选萃
司法为民
法律法规
首页>>
党政建设
>>
新闻内容
经常性学习制度
为了抓好法院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特制定经常性学习制度:
一、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由院党总支和政工科统一安排,以各庭、科、室、队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业务学习由各庭、科、室、队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周三政治学习日制度,学习日原则不接待、不办公;集中组织学习,除上级安排的紧急会议、听报告外,均不得占用学习时间。业务学习时间由各单位具体安排,每周不少于半天。
三、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采取个人阅读、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大家补充的方法,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理论水平。
四、政治和业务学习由政工科负责考勤,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并检查学习笔记,年终考核评比,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更新日期:2005-4-21 16:58:34 阅读次数: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陕西省信息总公司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