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构建十大机制为主要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 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发展 一年来,全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及我区建强创佳、建设生态经济强区的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前11个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714件,审结、执结各类案件2282件,结案率为84.1%,同比上升3.2%。年底结案率可以达到96%以上。 1、坚持“严打”斗争,继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受理刑事案件133件,审结123件,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03人。 2、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1763件,审结1507件。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强调判决与调解并重,突出调解疏导工作,调解撤诉结案846件,调撤率为56.3%。 3、行政审判有了新进展。受理各类行政争议案件40件,审结36件。 4、执行力度加大,执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受理执行案件733件,执结598件,执行标的额1614.3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着力构建以“十率”、“五快”为标准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机制。 长期以来,法院以发回改判率和结案率作为案件质量和效率考核标准的评估模式,在宏观上很难准确评价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微观上也难以反映具体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对法官更是缺乏客观具体的考核标准。为此,我们制定了以“十率”(开庭率、调撤率、审结率、执结率、服判率、裁判文书合格率、审限合法率、上诉率、发改率、申诉抗诉率)为标准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考核机制,实现了对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 一是制定了以十率和五快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机制考核办法,作为全年审判工作的考核基准,并与岗位目标任务相结合,院里考核部门,部门考核个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同时,把“十率”、“五快”与法官业绩考评相结合,对每个法官的办案数据逐月统计通报,并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评优树先和晋职晋级的依据。这样可以改变以往评优树先、提拔任用无具体量化标准,仅凭印象的弊端。 二是加强了对重点指标特别是调撤率的考核。我们规定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要达到50%以上,前11个月达到了56.3%。突出调解结案手段,有效地起到化干戈为玉帛的作用,使一些情绪激动、对立、“赌气案”、“骨头案”也得以圆满结案。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与十里铺街办一起举办了一次为期3天,有100多人参加的培训班,并向人民调解组织赠送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三是加大了对办案社会效果的考核。在“十率”中设立了对服判率的考核,使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有了量化标准。在案件审理中,对能调解的案件尽量调解,对无法调解而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在制作判决书的同时,尝试制作判后寄语,对其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导之以理,追求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前11个月的服判率达到了94.6%,其中刑事为84.3%,民商事为95.6%,行政为88.3%。 四是以“五快”为要求,积极推动审判提速。全院进一步完善了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加强了审限预警跟踪、审限通报、月结月归档案等制度,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在严格审限管理的基础上,对每件案件审限内结案的天数进行统计考核,鼓励法官在最短时间内结案。全院案件平均结案天数为42天,其中刑事为40天,民商事为48天,行政为35天,再审案为50天,执行为38天。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我们对案件实行了繁简分流、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从今年7月开始,将民二庭的职能改为速裁庭。为该庭重新调整了人员,完善了审判场所,为每个法官配备了电脑。该庭三个月受理案件527件,结案392件,调撤率达63.26%,人均结案49件。预计年底该庭的法官人人结案过百件,其中女法官屈蓉将过二百件。有的法官深入当事人家里开庭,一个上午竟能调解结案4件。有的法官为了结案自费买上水果等礼品,到双方当事人家里看望,走了一趟案子也就结了。民二庭的速裁成效,使我们看到了审判改革的曙光和力量,坚定了信心和方向。 三、以亲民、利民、便民、安民为宗旨,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 今年我院继续从审判贴近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发,采取多种做法和措施,努力做到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效果上安民。 一是扎实开展了“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广大干警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工作中呈现出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的良好风尚,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是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调司法在追求公平正义价值理念的同时,注重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注重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强调司法决不能象数学运算一样,只求结果正确,而要在依法审理的同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通过审理的每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三是把司法为民的措施具体化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司法亲民方面,力戒对待当事人冷漠生硬的态度和作风,倡导文明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尊重和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完善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坚持每周二由院长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使许多疑难案件和风险案件得到及时解决消化。全年院长接待来访群众581 人。继续开展了司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加大了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的力度,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12场次。行政审判庭举办了两次较大规模行政执法培训班,200余人次的行政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在司法利民方面,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为追索赡养费、养老金、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有真正困难的弱势群体,减、缓、免诉讼费14.7万元,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在司法便民方面,向当事人发送诉讼须知,增进当事人对诉讼程序和诉讼风险的知悉。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采取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设立假日值班法官,方便群众诉讼。设立诉讼导引员和设置院导引图,为当事人提供饮水、纸杯、内线电话、老花镜等,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在司法安民方面,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妥善审理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破产、劳动争议、农村收益分配、农村土地征用等群体性案件,实现了“官了民了,案了事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执结一案、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四、以争先创优及科学管理为动力,构建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队伍建设机制 一是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学习制度作保证,人人有学习笔记,每人都写两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办了四期中层干部以上学习园地。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敬岗爱业的精神和维护法院声誉、维护法官形象的自觉性,增强凝聚力,我们今年开始举办“与法院同行”征文活动,现第一集已顺利出版。 二是大力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运用多种形式,持续开展了向李增亮、任长霞、曹发贵、蒋庆及本院刘学新的学习活动,开展了优秀法官、优秀审判长(执行长)、优秀调解法官、优秀合议庭评比活动。院被市中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法院,刘学新被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两人被市中评为优秀法官,两人被评为优秀调解法官,6人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民事审判三庭、执行一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最近,市中院推荐我院民二庭、参加市政法委“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评比。评优树先活动,有效地带动了全院奋发向上氛围的形成。 三是建立科学的队伍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今年我院实行了“干警综合素质考核”,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编印了《灞桥区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一书,干警人手一册,把对法官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对法官的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理论素养、业务能力、调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结果记入档案,并作为晋职晋级和年终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根据工作分工,对审判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审判辅助人员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评定。现在评定先进、推荐提拔任用干部,再不是仅由谁得票多少、谁被提名多少来决定了,一查业绩档案谁优谁劣一清二楚,大家也会心悦诚服。 四是大力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引导激励干警自觉深化理论业务学习,总结审判经验,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成立了青年法官研究会,撰写调研文章28篇,其中一篇选入最高法院出版发行的论文集,3篇在省市刊物上发表,1篇获得市研讨会二等奖。全力激励干警攻读高学历,今年有16人取得“专升本”大学文凭,6人取得研究生结业证。先后分三批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青研会成员到北京、成都、新疆法院考察学习,回来后分别组织全院人员进行交流对照,对开阔全院的视野,转变全院的观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大家一致感到,北京法院案件多,法官长年严重超负荷工作,相比之下,“北京归来再不要说我们忙和累了”;成都高新法院法官素质高得让人叹服,“成都归来再不要说我们能和行了”;新疆的一些法院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很差,可他们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新疆归来再不要说我们苦和难了”。加大对干警业务能力的考核,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不定期抽查测试,先后四次组织全院人员进行业务考试,在区党校举办了一次为期一周的中层以上干部电脑操作培训班,推动了办公自动化建设。这些都促进了干警主动学习风气的形成,学习型法院正在建成。我院54人参加了全市法院宪法及审判业务组织考试,取得了总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五、抓好其它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在构建执行工作机制中,一是对执行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并推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加强内部分权制衡,保证执行效果。二是结合“十率、”“五快”制定了执行工作的“五率”、“三无”(执结率、实执率、执行到位率、法律文书合格率、执行案卷归档率、无超执限、无违法执行、无不廉洁执行),并具体量化落实到每个执行人员。引入实执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案件的执行效果。前11个月的实执率为60.2%。执行到位率为51.3%,“执行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在构建信访机制中,健全了信访接待制度,建立了来信来访管理制度、信访流程管理制度、上访老户名册制度等,同时确立了院长、庭长、办案法官分层接待模式,并推行首问负责制,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本院。 在构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中,我们首先抓了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的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教育,迟到早退、自由散漫现象得到明显扭转。强化素质教育,克服霸气、傲气、浮气、惰气,树立求真务实、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全院实行了统一着装,签到签退,请销假制度,院党组成员及民二庭试行了挂牌上岗制度,院干警素质综合考评小组坚持每天对全院进行一次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着眼教育,落实谈话戒勉、警示等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坚持经常性地对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整风肃纪,使全院呈现出一派严肃认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全院没有发生违纪案件,投诉人数明显减少,群众对法院表扬,送锦旗、牌匾、感谢信的增多。 在构建后勤服务保障机制中,我院审判大法庭、执行局办公楼和法官住宅楼建设已破土动工。新添置电脑15台,向办公自动化迈进了一步。 在构建组织保障机制中,我们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坚持及时向区委、区政法委、区人大汇报重大工作安排,向区政府反映法院建设中的困难,求得支持和理解,产生了良好效果。我们深切感到区委、区政法委、区人大和区政府,对法院工作是十分重视、十分关心和尽力支持的。通过坚持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倾听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院工作越来越理解,法院工作也越来越主动。 我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主要有:一是执行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是法院存在的首要问题,也是群众对法院工作最不满意的焦点。二是审判质量和审判作风亟待提高,上诉案件的发回、改判率尽管比去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但仍需继续努力。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案思路不清,理论与实践脱节。有的同志责任心不强,差错时有发生。有的同志不善于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调解率、服判率不够高,引起当事人缠诉、上诉。三是还没有完全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一些工作中还存在“空档”和“盲区”,内部监督制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四是执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案件审理、执行的各种干扰还未杜绝,一些当事人为达到胜诉目的,以死要挟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我院去年遭遇“7.14”爆炸案后,经常陷入困境,正常工作运转难以维继。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挑战,战胜困难,同时要继续争取区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寻找法院更大、更广的发展空间和舞台。
灞桥区人民法院2005年工作任务
我院2005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是: 团结务实建班子,提高素质带队伍; 践行主题重审判,清正廉洁保公正; 服务大局讲效果,司法为民树形象; 打牢基础谋发展,规范管理上台阶。 全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一)一审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开庭率达到100%,服判率达到90%,申诉、抗诉率不超过2%,执行案件实结率达到80%,民商事审判调解撤诉率达到60%。 (二)裁判文书合格率达到100%,审限合法率达到100%,依法办理延审手续的案件不超过总结案数的5%,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不超过一审审结案件的5%,无违法审判。 (三)杜绝违法违纪案件。 (四)杜绝审判工作中发生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五)全院或单项工作,争创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争创区目标管理一等单位和“文明单位”。 (六)基础设施有新的改善,基本完成审判大法庭、执行工作局办公楼和法官住宅小区建设,争取干警福利待遇有所提高。 一、牢牢抓住公正司法这一关键,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一是在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取得新进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保障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公正、高效、稳妥地审理好各类案件,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完整,优化我区的投资环境。二是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和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方面取得新进展。坚持落实好已实施的各项司法为民的制度和措施,加大方便群众诉讼、司法救助、诉讼调解、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力度。三是在继续推进法院改革和提高司法管理水平方面取得新进展。四是在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结合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司法裁判中立化、司法过程公开化、司法行为文明化、司法机制高效化。 二、竭尽全力,穷尽手段,努力解决执行难。一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确保能够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终结。二要坚持依法文明执行,严肃执行纪律,防止执行乱,杜绝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三要推行过程公开制度,对于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采取执行措施以及执行中做出的决定、裁定等,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对终止执行、终结执行等重大事项,要公开听证。四要强化执行工作局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执行中的评估、拍卖、变卖等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五是大力开展难案、积案、媒体关注案件的执行攻关活动,力争全年涉及执行的上访、来信比今年下降30%以上。 三、在领导班子建设上再下功夫。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首先在院领导班子建设上再下功夫,真正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一是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担负起历史重任,积极学习锻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科学决策、驾驭复杂局面、处理棘手问题和解决本院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真正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搞好协作,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使领导班子成为具有务实、拼搏、开拓、创新精神的坚强领导集体。三是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党组成员切实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名利面前不伸手、权力面前不谋私、法律面前不让步,为全院同志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榜样。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四是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加强审判管理,带动法官全面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五是建立“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机制,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保证领导班子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善抓善管。 四、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上狠下功夫。思想政治建设是队伍建设的灵魂。一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干警头脑,深入开展司法为民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法官干警的思想实际、法院各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以情感人与以理服人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帮助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方针,认真整顿和切实纠正队伍在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持续开展向李增亮、任长霞等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用典型的力量鼓舞人、影响人、教育人。 五、切实加强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对院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动态用人机制,对个别坐上位置而不思进取、不顾大局、工作平庸的中层干部,坚决及时调换。在区委的支持下,严把人员的“进口”关,坚决消除个别素质低下、操守不良、影响法院形象的人员。加强与区委组织部门的协调,继续解决好法官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全力抓好教育培训,创建学习型法院。创造条件,营造气氛,全力打造学习型法院,不断提升全院同志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形式多样地营造人人学习、处处学习、天天学习的良好环境。抓好青年法官研究会的建设,经常开展各类研讨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提高业务能力上的带动、辐射作用。继续鼓励支持法官干警参加提升学历的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文化水平。建立法官干警业务素质和业绩档案,落实经常性的业务考试、考核。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院领导及中层领导树立抓审判是第一要务,保廉政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建立健全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的审判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滥用审判权、执行权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处、有则必究。 八、强化内部管理,创建规范型法院。坚持走一条制度建院的道路,权力行使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做到院有制度、部门有措施,处处有章可循,实现由“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 九、艰苦奋斗,与时俱进,进一步抓好物质装备建设。争取明年年底前建成一流的审判大法庭和执行工作局办公楼,从一个侧面展示灞桥区法制建设水平与形象。努力改善交通、通讯设施,加快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 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司法公正、解决执行难和申诉上访问题、提高队伍素质问题等,仅靠法院都是解决不了的,需要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才能解决。我院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服从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越自觉、越主动,审判工作就越能打开局面,公正高效裁判就越能得到保障,法院的建设就会不断推向前进。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工作中,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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